今天是:2026年05月18日 星期一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转发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 10:40:09  阅读次数:48次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 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6〕9号),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 实践项目管理,巩固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经研究,决定在保证政策连续性的情况下,集中清理逾期未结项项目,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编号开头为2020、2021、2022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此次验收清理为上述范围内项目最后一次结项机会。

其它项目编号的省教改项目,不在此次结题验收范围。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自主申请。申请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原则上应按照《河 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 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 以下简称结项鉴定表),并提供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 料等。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 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二)填报系统

1. 自2026年5月15日起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研平 台”(网址https://    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系统提供 的操作说明进行填报操作。

2. 项目主持人联系校级管理员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 统,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后,将加盖学校公章的PDF 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提交高等教育研究所审核验收后,盖章)以及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上传到系统。

3. 校级管理员在系统中对结项材料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 在系统中审核后提交。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联系电话:4029169。

(三)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最终确定结项验收结果。

(四)材料邮寄

在系统显示验收结果5个工作日后,验收通过的项目以学校为单位,将学校盖章后的结项鉴定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后统一邮寄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试行).pdf

附件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