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育思想大讨论工作安排,各部门、单位根据讨论要求,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在5月15日前报学校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请尚未报送方案的单位和部门务于5月22日(下周一)上午将本部门或单位的方案报高教所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文稿发送至邮箱:bfxyjysx@163.com。
特此通知
教育思想大讨论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