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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实施教学成果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08:50:00  阅读次数:1651次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浓厚教学研究氛围、提升教学研究水平、推动教学改革深化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从2020年开始组织实施教学成果培育计划。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统揽,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助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深化发展为目的,主动顺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引、协同攻关、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鲜明导向,着力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力争在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上有实质性突破,引领和驱动学校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快速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牵引与重在建设相结合,注重加强校院两级对建设过程的指导与帮扶力度,使项目建设的过程成为广大教职员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自觉行动;

2.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检验相结合,注重发挥实践验证的倒逼和反推作用,使建设成果投放教学实践的过程成为推动项目建设成果上水平的重要平台;

3.坚持项目组研发与专家组指导相结合,注重发挥专家组的决策咨询与指导把关作用,使专家组与项目组交流探讨问题的过程成为合力攻关教改难题的重要手段;

4.坚持实施成果培育计划与推进教改立项研究相结合,注重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对成果培育的支撑作用,使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扎实推进的过程成为夯实教学成果理论根基的重要保证;

5.坚持成果培育与推广运用相结合,注重发挥建设成果的辐射效应和示范引路作用,使建设成果推广运用的过程成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专家工作组

成立教学成果培育专家工作组。具体负责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育项目的遴选评审、决策咨询和帮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长:孙洪生

副组长:刘进宝  张国徽

 员:高树青  韩福生  吴凤翔  付秀芬  徐永春

        张红杰  金春亭

 书:朱  

四、项目申报条件

教学成果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申请项目要按照“立足实际、着眼发展,瞄准前沿、开拓进取”的原则,积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选题立项。

教学成果培育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对“建设基础好、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强”的项目,学校将进行重点培育并加大帮扶力度。

1.理论基础扎实。原则上应为校级(含,下同)以上教改立项课题或校级以上专项工作试点项目;先期已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或成熟的理论观点,理论研究成果已公开发表或在校级以上研讨会(交流会)上进行过交流发言或计划发表;

2.建设成果明显。申报项目在教育教学改革和育人实践中已形成相对完整建设成果,或已固化为该研究领域(院内、校内或校外)的标准、方法、经验等,并在实践中得以应用推广;在研(预研)项目预期成果可期,并有广泛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3.成员结构合理。项目组主要成员从事的工作或研究方向,应能很好地支撑成果研究内容,能很好地支持目标达成。原则上,申报重大教学成果的项目应由正高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并积极吸纳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管理类项目必须有校、院领导或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参加。

4.建设方案科学。申报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指导思想明确、建设思路清晰、方法步骤合理、目标定位准确、应用前景广阔,预期创新点为校内(校外)首创。

学校在编人员及外聘人员均可组织申报;鼓励和倡导跨学院、跨学科、跨领域联合申报;曾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若近几年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绩的,仍可申报立项。

五、项目分类

1.教育理念类:包括办学理念、大学精神、大学文化的构建及指导办学育人的研究与实践,校企共育人才路径研究与实践,校际间共建共享育人资源、形成教育合力等。

2.教学建设类:在创新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体制机制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整合优化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促进教师能力提升、提高教育质量、创新创业体系构建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教学管理类: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及对口支援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其它改革成效显著、效果突出的成果。

入选后,项目的培育建设时间为2年以上。

六、组织实施

1.遴选上报(2020年3月6日前)

由机关相关处室及各二级教学单位分别组织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修改完善,并上报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

2.项目审核与评选(2019年3月13日前)

专家工作组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培育项目及资助金额。

3.集中培训(2020年3月--项目结题)

培育工作启动时,采取座谈的形式对项目组主要成员进行专题培训、解惑答疑,共同探讨建设方案、确定帮扶对子;项目建设中,针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集中培训和座谈交流,商讨解决办法。

4.项目建设(2020年3月--项目结题 )

项目组按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专家工作组适时跟进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项目检查与验收评比(建设期间)

采取指派专家跟踪指导与工作组按项目节点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不搞集中结题评审,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办法进行。

6.完善提高(建设期间)

项目组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工作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改进完善。

7.总结推广(2022年5月--)

在校园网开辟教学成果专栏对结题的项目进行宣介,适时组织校外推广宣传;对项目建设中形成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成果,由业务机关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下发执行;项目负责人在指定层面进行专题报告会。

七、成果运用

培育形成的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学校教学成果奖,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评选。

八、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教学成果培育计划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各项工作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各级各类人员要着眼学校发展全局,自觉提高站立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教学成果培育是一个相对漫长和日积月累的过程,需要各级人员集思广益、付诸实践,建设过程必须形成各方合力。业务主管部门和各级领导要积极统筹资源,在配套建设上给予必需的政策和经费倾斜与支持,并应经常深入建设一线给予现场指导和帮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充分酝酿、认真筹划。各类人员要主动顺应现代教育理论与教育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思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问题,在充分酝酿和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提出立项课题,并认真筹划后续建设问题,特别要在改革创新上做文章,力争提出立意新、思路清、创新足、能推广的项目,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水平上台阶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与经验支持。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