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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09:55:32  阅读次数:1340次

教学及教学管理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8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

本次教改项目立项主要依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目的是引导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通过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解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更好地指导推动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对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立项的重点范围包括:

1.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

2.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3.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

4.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

5.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6.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

7.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

8.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

9.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教学及教学管理单位要把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同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卓越人才系列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研究和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教学单位及教学管理单位限报2项。为调动广大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性,学校设定20%的青年项目,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有关课程思政的项目立项数量不少于2项。

2.申报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申报此项目,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并有推荐人的签字、职称和所在单位说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含主持人)。

3.为保证推荐项目质量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活页)申报书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形式

教学及教学管理单位统一申报,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4份、《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活页)6份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

同时,各教学及教学管理单位将上述电子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bfgaojiaosuo@163.com。邮件主题标注格式为:“(二级单位)+申报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材料”,内含每个申报人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的标注格式为:“二级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01218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弘正楼906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

联系电话:4029368;联系人:朱飞。

四、附件    

附件1.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活页)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