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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度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09:21:11  阅读次数:5937次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联合开展“2023年度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我校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课题设立自由选题项目命题项目

1.自由选题项目:要以我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结合实际需要,注重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应用性和实证性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

课题申报范围、方向及研究领域请参考《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3年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内容拟定适宜题目。

自由选题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在当年推荐申报的自由选题一般项目中选拔推荐。

2.命题项目:由课题负责人依据当年课题指南命题进行申报,择优确定立项。

二、申报条件

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同一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2项以上(不含2项)的课题研究。

2.自由选题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申请人以往所承担的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4.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有承担并完成过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的经历。

三、项目经费

本次研究由申请者自筹经费,并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鼓励申请者所在二级学院提供配套经费等其他相关方面支持。

四、研究期限

本次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25年12月。届时学会将组织结题验收。不能按时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将按照《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名额

课题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不受理个人申报,汇总后学校择优推荐10项上报学会

六、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推荐意见。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2.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经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

3.本课题申报不收取评审费用。

七、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提交课题负责人注册信息

请二级学院按照申报条件确定申报项目,在2023年10月23日18:00前拟推荐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5)excel版、匿名立项申请书、实名立项申请书(附件3-4)盖章后扫描或转化为PDF格式发送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bfgaojiaosuo@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标注形式是:“二级单位名称+2023年X个医学教育研究课题材料”,项目立项人提交电子材料的文件名称标注形式是:“二级单位名称+姓名+项目名称”。

相关纸质版材料拟推荐申报课题汇总表(1份)、匿名立项申请书(5份)、实名立项申请书(1份)于2023年10月23日18:00前,统一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

2.课题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3日-11月10日期间访问http://yxjyyjkt.ctldcloud.com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根据网页说明登陆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和单位审核意见的提交(附件3-4:实名课题立项申请书盖章PDF版及匿名课题立项申请书PDF版)。

平台账号及密码均为课题申报人手机号码。申报人请在平台开放期内完成申请书提交及修改,所有申报材料逾期将取消评审资格。

3.材料报送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弘正楼906(西)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联系电话:4029169;联系人:李媛。

附件1.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3年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2.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3.  实名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  匿名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5.  2023年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